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湛开检公刑不诉〔2020〕Z126号
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女性,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住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6日被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6月25日被逮捕。
辩护人陈奕华,广东朝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由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周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月23日向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20年3月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4月9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6月22日补查重报。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自2018年起,经李某某的发展成为赌博网站288****网站代理并发展会员接受投注,利用手机、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登陆网站参与网络赌博,持有并使用网站总代理账号pp889,周某某使用总代理账号开设代理账号2个、会员账号9个,帐号为i10(仔)、i11(bb)、i12(华)、i13(表)、i16(aa)、i18(扬)、i19、i39(a)、k29;,经网监部门远程勘查,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周某某使用的总代理账号pp889接受下线总投注金额为23795087元,抽头渔利47948元(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总代理账号pp889接受总投注额度为11858060元,赚水为18509元;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代理账号pp889接受总投注额度为7523127元,赚水为24882元;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总代理账号pp889接受总投注额度为3630726元,赚水为3631元;2019年2月1日至2月28日,总代理账号pp889接受总投注额度为782278元,赚水为924元;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总代理账号pp889接受总投注额度为896元,赚水为2元)。
经本院审查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周某某被扣押的14张银行卡,7部手机,电脑主机,一张身份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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