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招用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保护原用人单位利益(条文注释)。以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

一、正面解释:连带赔偿责任的规范与作用

1. 内涵

2. 适用范围

3. 正面作用

4. 案例分析

二、反面解释:违反第九十一条的情形与后果

1. 违反情形

2. 法律后果

3. 案例分析

三、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通过规定违法招用未解除合同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保护原用人单位权益,规范劳动市场。案例表明,合法招聘维护公平,而违法招用将面临赔偿及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应审慎核查劳动者合同状态,劳动者应依法解除原合同,行政部门需加强监管,共同维护公平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