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八条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责及对劳动者的支持义务,强调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的重要角色(条文注释)。以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
一、正面解释:工会监督与支持的规范与作用
1. 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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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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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检查是否符合劳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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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体合同,工会作为劳动者法定代表,监督其执行(条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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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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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单位违反劳动法律、合同,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要求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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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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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诉讼时,工会依法提供支持,包括咨询、调解、指导、经济援助及证据材料(如规章制度、交涉记录)(条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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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争议未解决时,工会可直接申请仲裁或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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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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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会监督,保障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的合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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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劳动者维权能力,促进公平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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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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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所有设有工会的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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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履行及劳动争议的监督与维权。
3. 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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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工会监督防止单位违法,维护工资、社保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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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力量:作为劳动者代表,工会增强协商及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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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化解:通过意见纠正及支持仲裁/诉讼,降低争议升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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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支持:提供关键证据,弥补劳动者取证难问题。
4.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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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场景:某企业未按集体合同支付最低工资,工会提出纠正要求并协助劳动者仲裁,提供单位工资记录,劳动者胜诉获补发。
体现第七十八条:工会监督并支持维权,保障劳动者权益。 -
参考背景:某工厂违法解除合同,工会指导劳动者诉讼,提供规章制度证据,法院判令单位赔偿。
体现第七十八条:工会提供帮助,助力劳动者维权。
二、反面解释:违反第七十八条的情形与后果
1. 违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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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违反劳动法律、合同(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拒绝采纳工会纠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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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失职:未有效监督单位履行合同,或未支持劳动者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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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监督:单位阻挠工会检查,如拒绝提供规章制度或财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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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维权:单位对工会或维权劳动者实施打击报复。
2.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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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单位违法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整改、罚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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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单位侵害权益需赔偿损失,如二倍工资或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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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工会可就集体合同争议申请仲裁/诉讼(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可获工会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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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报复工会或劳动者可能构成犯罪(如《刑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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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责任:工会失职可能受劳动者投诉或上级工会追责(《工会法》第88条)。
3.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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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场景:某企业拒绝工会监督工资支付,拖欠薪资,工会未采取行动,劳动者诉至法院,单位被判补发工资,工会受批评。
违反第七十八条:单位违法,工会未尽监督职责。 -
参考背景:某公司报复维权劳动者,工会提出纠正未果,提起仲裁,单位被罚款并赔偿。
违反第七十八条:单位阻碍工会监督及维权。
三、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通过赋予工会监督、纠正及支持维权的职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合同履行。案例表明,工会有效监督和帮助能维护公平,而单位违法或工会失职将面临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接受工会监督,工会应积极履职,劳动者应借助工会维权,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