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七条明确了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的三种救济途径:行政处理、仲裁和诉讼,保障劳动者维权渠道畅通(条文注释)。以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

一、正面解释:劳动者救济途径的规范与作用

1. 内涵

2. 适用范围

3. 正面作用

4. 案例分析

二、反面解释:未依法维权或单位违法的情形与后果

1. 违反情形

2. 法律后果

3. 案例分析

三、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通过规定行政处理、仲裁和诉讼三种救济途径,为劳动者权益受损提供全面保障。案例表明,依法维权能有效维护权益,而超期或违法行为将导致救济失效或加重责任。劳动者应及时行使权利,单位应依法合规,劳动行政部门需加强监管,共同维护公平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