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七十二条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及报酬支付周期,保障劳动者基本经济权益(条文注释)。以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
一、正面解释: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的规范与作用
1. 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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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小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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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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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参考因素(条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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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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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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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强度、福利等方面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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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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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为15日,确保劳动者及时获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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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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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基本收入,防止工资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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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短期支付周期,维护劳动者经济稳定,促进公平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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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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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所有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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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小时工资标准及报酬结算支付。
3. 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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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保护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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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支付:15日支付周期确保工资及时到账,减少拖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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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规范:参考多种因素设定标准,平衡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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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稳定:规范报酬支付,降低因工资争议引发的纠纷。
4.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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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场景:某超市聘用非全日制收银员,小时工资高于当地最低标准,每10天结算一次工资,劳动者权益获保障。
体现第七十二条:遵守最低工资及支付周期规定。 -
参考背景:某餐饮店按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支付非全日制服务员薪酬,每周结算,劳动者经济稳定。
体现第七十二条:规范报酬支付,保障劳动者收入。
二、反面解释:违反第七十二条的情形与后果
1. 违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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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最低工资:小时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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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支付周期:报酬结算支付周期超过15日,如月结或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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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考虑参考因素:设定工资时忽视社保费用或工作条件差异,导致报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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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未按约定周期支付报酬,影响劳动者权益。
2.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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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低于最低工资或拖欠报酬的,需补发差额并赔偿损失(如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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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违反工资标准或支付周期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整改并罚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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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风险:违法支付易引发仲裁/诉讼,增加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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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权:因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3.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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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场景:某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低于最低小时工资,结算周期为30天,劳动者诉至法院,单位被判补发工资并赔偿。
违反第七十二条: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长支付周期。 -
参考背景:某企业拖欠非全日制员工工资,支付周期为20天,劳动者提起仲裁,单位被责令整改并支付差额。
违反第七十二条:违反支付周期及拖欠工资。
三、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通过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及15日支付周期,保障劳动者基本经济权益。案例表明,依法支付报酬能维护劳动者利益,而违反规定将面临赔偿及处罚。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最低工资及支付周期要求,劳动者应监督权益落实,共同维护公平用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