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一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加班管理中的义务,禁止强迫加班并规定加班费标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报酬权。以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并结合案例说明。

一、正面解释:加班管理的规范与作用

1. 内涵

2. 适用范围

3. 正面作用

4. 案例分析

二、反面解释:违反第三十一条的情形与后果

1. 违反情形

2. 法律后果

3. 案例 analysis

三、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通过规定合理劳动定额、禁止强迫加班及法定加班费标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和报酬权。案例表明,单位需依法支付加班费,合理安排补休,否则需补发并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制定合理定额并协商加班,劳动者需保留加班证据,共同维护公平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