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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高利转贷案:检察院为何对退休人员赵某某不起诉

2026-08-10 小编 0 评论

达拉特旗高利转贷案:检察院为何对退休人员赵某某不起诉

2010年,一位达拉特旗退休女职工赵某某从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500万元,名义上用于成品油买卖,却把其中200万元以更高利率转借他人,从中获利43万多元。类似操作在2012年再次出现,她将800万元贷款中的300万元转贷给同一人。

达拉特旗高利转贷案:检察院为何对退休人员赵某某不起诉

案件事实简述

第一起转贷发生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赵某某将银行贷款以月息3%转借陈某某,实际赚取利息差价。2012年,她又通过多笔转账将300万元借给陈某某,约定同样利率,但本金至今未收回,也未产生实际违法所得。

法律要点解读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第一起行为虽符合高利转贷罪构成,但已超过《刑法》规定的五年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三年以下),依法不再追究。第二起行为因没有违法所得,不构成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件提醒大家:即使曾经有过违规借贷行为,如果时间太久或没有实际获利,司法机关也不会再追究。普通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追诉时效和证据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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