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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醉驾案:检察院为何对范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6-07-18 小编 0 评论

上海浦东一起醉驾案:检察院为何不起诉?

2020年7月22日凌晨,范某某酒后驾驶车辆在浦东被查,血液酒精含量达0.93mg/ml,属于醉驾。但最终浦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背后有哪些法律考量?

上海浦东醉驾案:检察院为何对范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基本事实

范某某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0.93mg/ml。案发后她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审查后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

为什么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刑法规定,醉驾本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本案中范某某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检察院依据刑法第37条、67条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决定不起诉。

对普通人的启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万一发生类似情况,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有助于争取从宽处理。本案也提醒大家,法律既严格又注重教育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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