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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土地租赁案:张某甲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为何被不起诉

2026-09-02 小编 0 评论

案件简述:铜山农民的土地租赁风波

2012年,徐州市铜山区村民张某甲将自家承包的14.6亩土地转租给他人经营木材加工厂,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就收取租金。后续土地被部分毁坏,2015年又继续租赁给他人。案发后,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交代,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还对土地进行了有效复垦。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土地租赁案:张某甲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为何被不起诉

法律要点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但检察院认为,张某甲虽实施了该行为,却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因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什么能被不起诉?

关键在于四个积极因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土地复垦消除危害。这些情节大大减轻了社会危害性,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给普通人的提醒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经过合法审批,切勿为小利铤而走险。一旦涉案,及时认罪悔罪、积极修复损害,仍有机会获得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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