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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至5月,钟某某在绵阳市涪城区富临东方广场租房内,摆放19台赌博机并雇人收银,供多人赌博。公安机关查获后,检察院审查认为其行为触犯刑法第303条,但因自愿如实供述、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
1. 开设赌场罪认定:以营利为目的,设置赌博机具并组织他人赌博,即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中19台机器、聘请收银人员,证据确凿。
2. 不起诉适用条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可依法不起诉,避免刑事处罚。
3. 涉案物品处理:扣押款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摆放赌博机看似小事,实则违法。建议远离赌博,合法经营,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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