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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涟源市一起柴油销售案引发关注。吴某某、李某某等人购买油罐车,聘请曾某某担任押运员和记账员,从双峰油库低价购入柴油,再卖给当地工程项目部,涉案金额7万多元。涟源市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发现,关键问题出在“柴油是否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上。根据国家规定,只有闭杯闪点≤60℃的柴油才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可公安机关经两次补充侦查,仍无法查明涉案柴油的闪点数值。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曾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刑事案件讲究“证据确实充分”。本案中,缺少闪点这一核心证据,就无法认定行为违法。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同时,公安机关已将部分非法所得移送行政机关处理。
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做生意要守法,执法机关办案更要讲证据。湖南涟源这起案件,最终以证据不足告终,也给类似经营行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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