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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黄岛区“七星阵”传销案:检察机关为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6-07-18 小编 0 评论

山东青岛黄岛区“七星阵”传销案:检察机关为何不起诉?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马某甲因参与“七星阵互助理财法”项目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但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山东青岛黄岛区“七星阵”传销案:检察机关为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基本事实

2019年9月起,马某甲等人以“七星阵互助理财法”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每名新人需缴纳1.4万元,按两层分钱模式,上线可获利2.8万元后出局,再加入下线继续循环。该组织号称满盘127人,实际已发展约119人。

检察机关为何不起诉?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追诉标准通常要求参与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或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经两次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参与该项目的人员数量达到法定追诉标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体现“疑罪从无”原则,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避免错案。

法律提醒

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远离以“互助理财”“循环升级”为名的传销活动。一旦发现可疑,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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