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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涉嫌开设赌场案不起诉决定书解读

2026-07-19 小编 0 评论

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开设赌场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引发关注。被不起诉人李某甲因证据不足,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商洛市商州区涉嫌开设赌场案不起诉决定书解读

案件基本事实

2012年3月至5月,李某乙在商州区某镇村家中及周边山坡开设赌场,以摇宝猜单双方式招揽人员赌博。李某甲曾在赌场上担任宝官,获利5000余元。但检察机关经两次补充侦查后发现,现有证据仅能证明李某甲参与赌博,无法证实其与李某乙存在共同开设赌场的故意,也无法证明其组织参赌、抽头渔利或入股分红。

为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李某甲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依法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此决定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

(本文仅供法律知识普及,具体案件以官方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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