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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很多人遇到过“停薪留职”这个词,但你知道它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有多大吗?今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带大家轻松看懂法院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吴先生1979年11月进入沈阳计量测试院当司机,2000年办理停薪留职后就再没回单位上班。2019年他起诉要求确认与单位从1979年到2019年一直存在劳动关系。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仅1979年11月至2002年12月存在劳动关系,2003年后劳动关系已终止。
劳动关系不是“挂名”就能维持,必须有实际工作、报酬和管理三要素。停薪留职期满后若长期不返岗,法律上视为关系已解除。建议大家遇到类似情况,及时与单位沟通办理手续,避免多年后维权困难。
(本文内容忠实于(2021)辽01民终550号判决,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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