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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佛山检测公司(原告)与安徽企业(被告)合作多年,通过《报价合同书》和平台聊天记录形成检测服务关系。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原告按被告要求完成多项检测并出具报告,被告却迟迟未付66410元服务费。
法院认为,双方虽未每单单独签约,但《报价合同书》约定明确,加上持续发送样品、接受报告和对账单的行为,已形成合法有效的检验合同。聊天记录、检测报告、对账单共同构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服务已履行、费用已确认。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66410元检测费,并自2024年6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上浮30%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实际清偿日止。诉讼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方的约束。
1. 长期合作也要保留书面证据;2. 对账单和平台记录可作为合同履行证明;3. 逾期付款将承担较高利息成本。建议企业及时催收、固定证据,避免类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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