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谢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21-07-2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住所地上栗县浏万路。
负责人刘航,该银行行长。
被执行人谢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上栗县人,住上栗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与被执行人谢某支付令纠纷一案中,经过对被执行人谢某的车辆、房产、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查询,查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陈宏林 审 判 员 谢启明 审 判 员 李金波

书记员:林磊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