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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某某、缪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21-07-2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缪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栗县。
申请执行人缪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申请执行人刘增湖,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申请执行人缪昌林,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申请执行人刘增生,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申请执行人缪昌连,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申请执行人叶启红,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申请执行人缪昌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杜金福,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缪远耀,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黎心田,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黎心桥,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廖德圣,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缪昌勇,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缪昌宝,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被执行人杜金龙,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栗县。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刘增湖等与杜金福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经查明被执行人杜金龙等暂无能力履行本案。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金波 审 判 员 陈宏林 审 判 员 谢启明

书记员:刘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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