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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与马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前保全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0 评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
韩平
马保军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住所地青铜峡市裕民街道办事处汉坝东街4号,组织机构代码92831330-3。
负责人:杜银秀,该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韩平,男,1976年12月出生,汉族,住青铜峡市,该支行职员,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马保军,男,1965年2月出生,回族,住青铜峡市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与被申请人马保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于2015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马保军及其妻子丁凤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的存款18400元,并提供原告的自有资金做为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第一百零二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马保军及其妻子丁凤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存款184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第一百零二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马保军及其妻子丁凤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存款18400元。

审判长:刘燕

书记员: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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