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申请执行人乌海市富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乌海市乌达区。
法定代表人杨佳鑫,系董事长。
被执行人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系个体工商户,住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申请执行人乌海市富某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乌海市富某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某下落不明,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所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尚未交工,无法处置。经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3)乌中民一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塔斯少布 审 判 员 董 安 刚 代理审判员 田 利 民
书记员:周 进 密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服务仅供参考和借鉴,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我们的法律服务团队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但并不能保证信息和服务的完全无误,亦不对用户使用这些信息和服务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律师-客户关系。用户在使用我们的法律服务时,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和指导,避免因自己的错误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中律网可能会包含第三方的链接和内容,这些链接和内容与我们无关。用户使用这些链接和内容时,需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我们保留随时更改或修订这些免责声明的权利。如果您在使用我们的网站时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地址: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电话: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5 chinalawyer.co. All rights reserved.
By using this website, you agree to comply with these Terms of Service.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