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淑清,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执行人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
2017年9月6日本院受理了王淑清申请执行王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接到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王某信用社账户予以冻结,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7)内0722执551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立忠 审判员 金 戈 审判员 李冬学
书记员: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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