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余某、齐挥与中国人寿财保金钱给付一案执行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余某,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大同市城区。申请执行人齐挥,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大同市城区。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保,住所地大同市御河西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钱给付一案中,被执行人有能力而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508元或查封、扣押其数额相应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定绍华

书记员:王健媛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