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广州市君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国广星空视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

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2020)京0491民初8240号

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对原告广州市君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国广星空视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京0491民初8240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京0491民初8240号民事判决书中第9页第4行“爱奇艺公司”补正为“国广星空公司”。

审  判  员   刘 邢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