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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溆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舒建章、石海珍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湘1224行审35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溆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舒建章、石海珍已自动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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