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鄢某某,女,土家族。被执行人:张自勇,男,土家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鄢某某与被执行人张自勇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对被执行人张自勇的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蒋湘兵 审 判 员 徐光明 代理审判员 唐 巍
书记员:侯潇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