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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某与王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执行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田某某。
法定代理人田世运。
被执行人王某。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郑州市。
代表人王涛,系该支公司总经理。


本院(2012)中民一初字第3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王某逾期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王某银行存款53284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 岩

书记员:宋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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