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某某执行通知书

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黄杰艳。
被执行人陈某某。
本院已立案受理黄杰艳申请执行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4年1月10日前,按照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事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将继续计算到执行完毕之日止。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龚建华

书记员:黄英才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