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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金某军,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被执行人:沈有权,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某军与被执行人沈有权民间借贷暨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沈有权已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此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6)鄂9005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宇翔
书记员:胡德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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