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某某
王某某
申请执行人盛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盛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3)南民二初字第96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盛某某于2013年12月31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3)南民二初字第968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3)南民二初字第968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审判长:张平
审判员:罗建平
审判员:刘炜
书记员: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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