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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申请执行人金利华,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湖北省英山县人,住英山县。被执行人张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湖北省英山县人,住英山县。

申请执行人金利华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张某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山县支行账号27×××23内有银行存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划拨被执行人张某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山县支行27×××2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80000元;二、划拨后解除对27×××23账户的冻结。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甲寅

书记员: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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