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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任伟
(2016)黑0502执29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北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成,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任伟,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本院在执行黑龙江北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任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十一)项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 第(1)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3)尖民初字第1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在执行黑龙江北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任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十一)项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 第(1)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3)尖民初字第1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审判长:万成伟
书记员:轩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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