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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业、张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Comments0

被执行人王伟业。被执行人张某。被执行人焦文生。被执行人田云磊。被执行人贾俊杰。被执行人刘海清。

本案在执行(2017)冀0608刑初3号刑事判决书过程中,现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冀0608执805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增和

书记员:许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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