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0月12日被顺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10月26日被顺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8年4月3日,被监视居住。
顺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9日23时许,顺平县大悲乡井尔峪村李某2及其子李某某因琐事找到本村李某1家中,将李某1拽到村东地里,李某某用手将李某1右眼打伤。经保定市第二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某1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对于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据以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9日23时许,顺平县大悲乡井尔峪村李某2及其子李某某因琐事找到本村李某1家中,将李某1拽到村东地里,李某某用手将李某1右眼打伤。经保定市第二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某1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及父亲李某2与被害人李某1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李某1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万元,并已实际履行完毕。李某1对李某某、李某2表示谅解。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受案登记表、行政转刑事审批表、立案决定书,证实赵某1于2016年2月10日报警称顺平县大悲乡井尔峪村李某2及其子李某某找到本村李某1家中将李某1拽到村东地里将李某1右眼打伤。顺平县公安局同日立为行政案件,同年8月15日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10月12日将李某某抓获归案,同日拘留。2、抓获经过,证实李某某曾被网上追逃,2016年10月12日被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阳泉北京站派出所的民警抓获。3、现场方位图、现场照片,证实案发现场的位置及情况。4、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被害人、证人基本信息情况5、保定市第二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保定二医院司某中心[2016]临鉴字第108号关于李某1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证实李某1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6、证人李某2证言,证实2016年阴历正月初二晚上七点多的时候,有人说其大女儿李某8跟别人打架呢,其就过去了。过去后,没看见打架,看见李某8脸肿了。就问谁打的,李某8说李某1打的。其问李某8为什么,她说李某1的女儿和李某5的女儿闹别扭来着,李某1的女儿就把李某1叫过去了。李某1过去后就打了李某5的女儿,李某5的女儿让其女儿给李某5媳妇打电话,然后李某1就打了其女儿俩耳光。其没看见李某1打其女儿,后来就回家了。大概晚上9点左右的时候,李某5给其打电话说要找李某1去。到李某1家后,其就问李某1为什么打李某8,他说没有打。后来各说各的的理,也没说出什么来,他们就一起去找证人去了。其是和李某5、李某4一起去李某1家的,出来找证人的时候李某1和他媳妇一块出来的。其边走边说,走到李香锁家门口的时候就停住了。其说李某1打小孩们不对,李某1始终说没有打。后来李某1说了句:“你就说他该挨打不,打她怎么着吧。”其就拽着李某1的衣领说:“你四十多的人了,是个男人不?”这时,不知道李某1的哥哥李某3从哪拿着块石头过来了,说:“你们想打我兄弟昂,我砸死你们。”后来其和李某5就奔着李某3去了,就打在一起了。其也忘记打在李某3身体哪个部位了,好像打了他胸口两拳头。李某5怎么打的记不清了。后来李某1、李某4、李某3、李某5还有其就打在一起了,都用手对着打,具体谁打到谁什么部位记不清了。没有注意李某某什么时候去的。其不确定有没有和李某1对着打,因为当时好几个人打在一起了,谁打着谁也没准儿。打完后,其看见李某1侧着身趴在地上,李某1说:“中开,你们把我眼打坏了。”其说:“打坏了给你看去。”后来其就都回家了。后来李长龙还有谁记不清了,到了其家,问问怎么回事。其说李某1打李某8来着,后来大人们就打起来了。忘了当时李某5去没去其家。关于李某1的眼伤,李某5说过,其说李某1的眼睛没有事,就是红了点。还说有事没事的给他看去,怎么也是打架了,该看给他看去。其记不清这时怎么时候说的了,不是当天晚上就是第二天。7、证人赵某1证言,证实2016年2月9日晚上7点左右,其女儿李秀玲(15岁)在村里遇见本村的李某2的两个女儿李某8(14岁)李晓阳(13岁)还有李某5女儿(14岁)不知道叫什么,李某2的两个女儿和李某5的女儿打了其女儿李某10,其丈夫李某1到场后把其女儿拉开后就回家了,到了晚上9点左右李某2的媳妇赵某2带着她两个女儿还有她儿子李某某,李某5、李某4哥俩带着家里人总共有二十多人找到其家里吵架,说李某1打了他们两家的孩子,其和李某1对他们说没有打他们的孩子,邻居们把他们劝走了,其夫妇也回了家,大约是晚上10点半左右,李某2和他儿子李某某,还有李某5,李某4四个人又找到其家,李某2和李某5用手指着李某1说打他们的孩子来吗?金某1说没有打,然后李某2搂着李某1的脖子,李某5拽着李某1的胳膊说去找人对证去,找证人去。李某1就被他们拽着往外走,走到其家大门口,其母亲就赶紧跟着出来,这时走出大门外,李某1的三哥李某3就出来跟李某2说为了孩子值不得,说说就得了,李某5和李某4就对李某3说没事,他们说说就得了。他俩就把李某3劝回了家,这时李某2和李某某就拽着李某1往前走,走到其家东边50米处的一块空地上,其上前拉金某1,让金某1回家,这时李某2打了金某1一个耳光子,然后李某2把金某1摁倒在地上,金某1平躺在地上,李某2这时就一拳(右手)杵在了李某1的脑袋上,具体什么部位没看清,紧接着就用双手掐住了李某1的脖子。李某5、李某4、李某某他们四个就把李某1扑倒了,李某1就仰面躺在了地上。脑袋朝东,李某2蹲在李某1的北边掐着他的脖子,李某5在李某1北边、李某4在李某1南边踢李某1的腿、屁股和右腰部。李某某蹲在李某2的东边挨着李某2,也就是李某1的脑袋北边,他干什么了没看见。他们打李某1的时候就在李某2的后边,其想拽着李某2,怕他把其丈夫掐死,其一拽李某2的衣服,李某2用右手一扒拉,其就倒在了地上。起来后又去拽李某5,李某5又把其扒拉倒了。李某某从地上捡起石头,用石头砸金某1的头面部,石头不离手,来回的冲金某1头面部砸了几下,把金某1的眼睛砸伤了,当时就流血了,李某5和李某4也跑到李某1跟前二人用手打李某1的腰部和腿,他哥俩见金某1眼里流血了,就赶紧拉李某2跟李某某,拉开后李某1躺在地上没有直觉,其就赶紧打电话找其哥哥赵国平送李某1去医院治疗。到了县医院,医生让转到保定,到了保定二五二医院和市第一中心医院也不收,后来转到了北京同仁医院。李某1眼睛的伤是李某某用手抠的。其没看见,当天在电话中听李某3说的,李某3说是在上问的李某1说是李某某用手抠的。8、证人李某3证言,证实案发当天晚上11点左右,其在家中听到大街里面有人叫喊,就走到大街里去看了,出了其家门口往东走,走了一段发现东面大街岔口李香锁家门口南侧有几个人,一看有其兄弟媳妇赵某1,她见了其说打死人了,李某1被打了。当时看见李某1仰面躺在地上,李某1身旁站着李某5、李某4、李某2、李某某,还有赵某1他们5个人。其就问李某1你怎么了?李某1没有说话,赵某1说把李某1的眼睛抠瞎了。其问是谁抠的,赵某1说李某1说是李某某抠瞎的。后来去了李某1家其对赵某1说打电话报警,赵某1就打电话报警了,赵某1又联系了她哥哥赵国平的车,让他过来把李某1送到医院去,当时其和赵某1一起把李某1从地上扶起来,在扶他的过程中其问李某1现在觉得身体怎么样?李某1说他的眼睛瞎了看不见了,是李某某扣的。然后其就和赵某1一起把李某1扶到车上了,就去了县医院,这里治不了,又去的保定医院,保定的医院也说治不了,就连夜去的北京的医院。到了医院后李某1一只眼睛肿着,脑袋疼,别的没什么。当时李某1被打的现场没有路灯。没有看到谁打李某1,去的时候已经打完了。李某1一个眼睛受伤了,是左眼还是右眼记不清了。当时现场没有其他人受伤,没有看到李某2他们手里拿着家什。9、证人李某4证言,证实案发当天晚上10点多钟,其在小卖部打麻将时,其母亲打电话说其弟弟李某5去找李某1了,因为案发当天下午李某1的女儿打了其侄女李某9(15岁)(李某5的女儿)两下,其怕李某5找李某1打架,赶紧朝李某1家走,快到李某1家门口时追上了李某5,看见李某5和李某2两个人来找李某1,其三个人就一块进了李某1家,李某2问李某1到底打没打小孩们,金某1说没打。李某2就说咱们一块去问问小孩们去到底打没打,金某1说咱们问问去,这时李某2就搂着李某1往大门口外走,其和李某5也跟着他俩出来,李某1媳妇赵某1也跟着出来了,走到李某1家往东大约100米远的下坡处,其听见身后有人喊了一声:“打我弟弟啊?我拿石头砸死你们”。回头一看是李某1的哥哥李某3站在其身后有2米左右的距离,再回过头就看见李某2和李某1对着打起来了,他俩对着用手打对方的脸部和胸部,这时其看见李某2的儿子李某某也来到了现场,李某某也用手打李某1,当时天太黑,看不清李某某具体怎么打李某1,其站在李某1和李某2旁边用双手往外推分开他俩,李某5一直抱着李某3不让他到金某1和中开跟前,怕金某2石头砸伤人。其拉金某1和中开、李某某时没看清是谁用手碰了其脑袋一下,就躲到了一边,对他们说别打了,这时李某2和李某某还和李某1对着打,没看清双方拿没拿东西,具体怎么打的也看不清,这时李某1嚷了一声:“我的眼”,其看见李某1侧躺在地上了,李某2和李某某就不打了,然后李某2和李某某就向下坡的方向向北走了,这时其看见金某1媳妇赵某1拉金某1起来,李某1的母亲也到了打架的地方,其和李某5跟着李某1两口子回到了李某1家里,看见李某1有一只眼发红,不记得是左眼还是右眼了。过了没5分钟某会家里人说找车去医院看眼,其就从金某1家出来回家了。其看到李某2和李某1俩人对着打起来时看见李某某也到了打架的地方,李某某没有跟着去李某1家。李某1被打的地方没有路灯,当时天黑,没有月亮视线不好。谁都没拿着手电筒。其没动手打李某1,就是拉架来。没看清李某1的眼睛是怎么受伤的。10、证人李某5证言,证实案发当晚9点左右,其听说李某1打了其女儿李某9(15岁)和李某2的女儿李某8(15岁),于是就和李某2的媳妇赵某2领着李某9、李某8还有五六个小孩找到了李某1家问怎么回事,到了李某1家以后,李某1家里只有他母亲,没见到李某1就从他家里出来了。在半路上遇见了李某1和他媳妇,就问李某1为什么打小孩。李某1不承认打小孩。赵某2和李某1媳妇吵了几句嘴,其就回家了。到家后其女儿李某9说肚子疼,很生气就给李某2打了个电话说其女儿老是哭该找李某1去了。李某2说他也去。其出门向东走了一段路,其哥李某4就跟上前劝说过年呢别打架,他在后面跟着其走到了村东,遇见了李某2,三人到了李某1家,其问他打没打孩子们,他说没打,其说有别的小孩看见来,咱们找小孩们对质去。李某1和他媳妇就同意跟其走,向他家东边走了一截,李某1就不往前走了,其说让他跟着走,他不走,其和李某2就拽着往前走,他也不走了。其正和李某1说话呢,李某1的哥哥李某3就跟上前说:“你们干什么?你们打我兄弟,我打死你们。”这时李某1说话也不客气了,李某3拿起石头冲其过来了,其就赶紧摁住他拿石头的胳膊,李某3还要冲其来,其把他摁到在地上。这时李某2的儿子李某某也赶了过来,李某2和李某某怎么和李某1打没看见,其回头看了一眼,看见李某1倒在地上,等其把李某3劝回家后,正和李某3说话时李某1媳妇跟着李某1到了李某3家说:“金某1的眼瞎了。”其看了看金某1的眼,他右眼很红,说让李某1去医院看去,其哥李某1也到了李某3家,金某1他们找车要去医院,其也就回家了。其没看见李某1的眼睛是谁打伤的,当时摁住李某3来,也没看见李某2怎么打李某1来。李某某是后来过去找李某1的,没看见李某某打李某1。其没有动手打李某1。李某4没有打李某1,李某4就是拉架来。11、证人赵某3证言,证实其是井尔峪村的支部书记认识同村的李某某,他是李某2的儿子。李某某最近出去打工了,不在村里。听说他去廊坊打工去了,好像是八月份去的,回没回来就不知道了。12、证人赵某2证言,证实其是李某某的母亲。李某某现在去廊坊打工去了,8月底走的。其知道李某某现在取保候审。他离开居住地没有向辖区派出所请假,因为当时走的匆忙。13、被害人李某1陈述,证实其右眼被李某某打瞎了。案发当天晚上7点多,听别人说其丫头李某10(16岁)跟村里李某2,李某5的丫头打架来,8点半左右李某2媳妇赵某2还有李某5、李某4领着十几个小孩们到家里找其没找到,他们在回去的路上遇见了其和赵某1,赵某2他们就说其打他们的孩子来,其说没打,吵了几句他们就回去了,到晚上11点左右,李某2、李某2的儿子李某某、李某5、李某4四个人找到家里,李某2和李某5说有人看见其打他们孩子来,让跟着他们对质去,其说不去,李某2、李某5就拽着其胳膊往外走,李某某在其身后推着其往门外头走,赵某1往后面跟着,他们拽着其走到家门口外向东200米左右的路上,其三哥李某3听到争吵声出来对他们说:“小孩子们打架值不得。”李某2说没有你的事,李某5和李某4把李某3劝回去了家,李某2揪住其衣领冲脑袋打了一拳,其就还手用拳头打中开,李某某用手攥着块石头砸了其右眼一下,当时感觉脑袋蒙蒙的、右眼发黑,李某2站在其右侧,李某某站在其正前面,他俩把其摁倒在路面上平躺在地上脸朝天,李某某也压在其身上,他用手指扣了其右眼角里一下,当时就晕过去了,以后的事情就记不清了。李某某打伤其右眼时赵某1,李某2,李某5在场来,别人没注意。14、被告人李某某供述,证实案发当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接到其妹妹李某8的电话说被打了,叫过去一趟,到了地点后其妈妈跟姥姥在场,说是被李某1打了,看见李某1的侄子李一凡,其就叫李一凡给李某1打电话,李某1就出来了,其就跟李某1说为什么要打李某8她们,说了好几遍李某1都说没有打,后来李某1说李某8和李琪琪再截着他女儿就还打她们,其听他这么说就散了。大概晚上9点多的时候,李某5给其爸爸打电话说他丫头一直说肚子疼,要找李某1去,其爸爸李某2就出门跟李某5一起去找李某1,其也跟了出去,快走到李某1家门口的时候,看见李某1,李某3、李某5、李某4在香锁家门口站着,其爸爸还有李某5问李某1有没有打小孩儿?问了李某1他好几遍李某1都说没打。其爸爸走到跟前说他:“你不算一个男的。”李某3说了句:“你干什么?”李某3就从地上拿起了一块石头过来了,冲着其爸爸就拍过去了,但没有拍到。其爸爸就抢李某3手里的石头,推了李某3一下,其拽了李某3脖领子一下,李某5用手打了几下,李某4在一旁拉架,然后李某3就倒在地上了。金良倒在地上后看见李某1走到南边弯下腰要捡石头,其赶紧跑过去不让他拿石头拽李某1的后背衣角处,把金某1向后拽了半米远,李某1当时就面朝下趴着倒在地上了,其用拳头打了李某1的后背几下,当时李某1反抗挣扎着想爬起来,不知道其的拳头打在他面部什么位置了,反正是朝面部打的,打了他四拳,后来村里的人到了有人说别打了,其就都不打了。李某1被他媳妇搀着说:“中开你把我眼打坏了”。其爸爸说:“打坏了给你看去”。然后其说:“给雪良打电话,拉着他看看去”。这时候村子里去了很多人,其中李长龙问其爸爸:“这是怎么回事?”其爸爸说:“李某1打晨阳来,我问他,他还不不承认。”村里的人们就开始拉架说让其爸爸回家,走的时候看见李某5、李某4也往家走了。李某1的伤是应该是其用拳头打的他的眼,因为当时天黑,没有路灯,其用拳头照着金某1面部打来着,打李某1的时候手上没有拿东西。事发以后其一直在家里面呆着,十月二号去的保定。15.和解协议、谅解书、协议书、收条,证实2016年10月26日达成和解协议,李某1收到李某2、李某某赔偿费30万元。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及量刑事实。
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由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13日以顺检公检刑诉【2017】92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5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顺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狄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其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的评估意见书,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和后果,被告人犯罪后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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