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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杨春华、吴某某诉张某某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0 评论

吴某某
杨春华
吴某某
张某某

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男,满族。
申请执行人杨春华,女,汉族。
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男,满族。
被执行人张某某,男。


本院在执行吴某某、杨春华、吴某某诉张某某一案中,被执行人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3)北民执字第408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在执行吴某某、杨春华、吴某某诉张某某一案中,被执行人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3)北民执字第408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审判长:范福存
审判员:刘新伟
审判员:王骞

书记员: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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