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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申请执行高海富欠款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0 评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
高海富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
被执行人高海富。


本院在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申请执行高海富欠款纠纷一案中,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六)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0)北民执字第6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在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申请执行高海富欠款纠纷一案中,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六)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0)北民执字第679号案件的执行。

审判长:范福存
审判员:王骞
审判员:刘新伟

书记员: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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