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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某某与被姚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0 评论

申请执行人向某某。
被执行人姚某某。


本院在执行(2013)鄂蔡甸奓民初字第00010号民事判决书关于申请执行人向某某与被执行人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姚某某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某某对此无异议,且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相关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3)鄂蔡甸奓民初字第0001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蔡建平 审判员  甘 彬 审判员  刘洪新

书记员:何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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