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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被殷某某仲裁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0 评论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殷某某

申请执行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被执行人殷某某,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殷某某仲裁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殷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对本院查明的事实无异议,且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六)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3)武仲裁字第0000995号仲裁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殷某某仲裁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殷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对本院查明的事实无异议,且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六)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3)武仲裁字第0000995号仲裁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审判长:甘彬
审判员:欧阳世亮
审判员:刘远江

书记员: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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