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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郭某某与于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Comments0

郭某某
郭某某
吕和文(内蒙古扎兰屯中央中路法律服务所)
于淼

原告郭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
原告郭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
委托代理人吕和文,扎兰屯市中央中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于淼,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某、郭某某与被告于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支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适用简易程序不利于查明案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长:满凤

书记员: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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