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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与谢某监护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0 评论

苏某
邓建和(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
谢某甲

原告苏某。
委托代理人邓建和,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谢某甲。
本院受理原告苏某诉被告谢某甲监护权纠纷一案后,被告谢某甲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原告苏某起诉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应当由被告谢某甲住所地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长:余晓利

书记员:唐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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