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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高龙某一案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0 评论

张某某
高龙某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沙洋县人,住湖北省沙洋县拾回桥镇马新村二组。
被申请人高龙某,男,汉族,荆门市人,住址不详。
申请人张某某于2015年9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高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一辆(肇事车)予以扣押。
申请人张某某已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审判长:墙登鹏

书记员:张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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