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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云锋律师 1343979541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付云锋律师接受张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依法会见当事人张某、查阅卷宗材料、联系案件承办人员沟通相关案情,付云锋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对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张某办理取保候审,后又经多次会议讨论,形成具体辩护思路——为张某申请认定自首情节,及排除证据-公安机关侦查收集的关于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组合证据,并提供了张某有利的罪轻的证据,及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为张某作罪轻及缓刑辩护。经过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最终公诉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付云锋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于2023年*月*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审判阶段,经付云锋律师团队辩护,法院认定,辩护人提出的自首、缓刑等辩护意见理由充分并予以采纳。
案情概要:
张某于2017年12月份入职北京某财富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某部门技术总监,因该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到牵连,其于2022年*月*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并于2022年*月*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经付云锋律师团队辩护,检察院、法院最终采纳了付云锋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号:(2023)京0101刑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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