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二梦
赵盼忠(河北柱成律师事务所)
娄某某
原告安二梦。
委托代理人赵盼忠,河北柱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娄某某。
原告安二梦诉被告娄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安二梦于2016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安二梦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安二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安二梦负担。
(已交纳)
本院认为,原告安二梦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安二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安二梦负担。
(已交纳)
审判长:管伟娜
审判员:刘亚朝
审判员:刘彬彬
书记员: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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