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责险和交强险是机动车保险的两大主要险种,它们都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车辆使用而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相同点
不同点
案例
案例一:甲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车辆损坏,造成丙人身伤亡。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甲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先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乙车辆损坏和丙人身伤亡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则由甲车辆的商业三责险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甲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车辆损坏,造成丙人身伤亡。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甲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乙车辆损坏和丙人身伤亡进行赔偿后,仍有剩余赔偿金额。如果甲车辆没有投保商业三责险,则甲本人需要自行承担剩余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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