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原告高岩诉被告孙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Comments0

原告高岩,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营口市老边区君临天下小区。
被告孙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营口市站前区联盟路联盟里。

本院在审理原告高岩诉被告孙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高岩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代理审判员  邓悦婷

书记员:巩琦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