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原告李某诉被告周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Comments0

原告:李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被告:周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周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12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全额返还原告。

审判员 赵东升

书记员: 孔杉杉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