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它对我国民事审判队伍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职能,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 1、民事审判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
阅读更多...从实务案例谈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工期风险与规避 日期:2022-05-19 作者:宋安成(物业管理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阅读更多...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与司法解释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民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及时满足民事审判实践需求,切实统一裁判思路、标准和尺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于纪要规定的有关问题,在充分积累经验并被证明切实可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及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阅读更多...引言 一、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 二、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三、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四、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审理 五、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 六、关于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七、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 八、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九、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 十、关于破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十一、关于案外人救济案件的审理 十二、关于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
阅读更多...(2024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本解释所称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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